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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七农场开展人工造林成效显著

  黑龙江省八五七农场地处东经132°5′至132°40′,北纬45°20′至45°42′的范围内,全境面积为567平方公里,位于密山县境内东南部,距离密山64公里,农场南靠小兴凯湖,北濒穆棱河,东临穆兴水路,同八五六农场隔河相望,东南与兴凯湖农场四队毗邻,西与密山市杨木、柳毛、承紫河三个乡接壤。
  农场地处穆棱河中下游,为穆兴沿湖平原区,地貌多属湖积平原和冲击平原,少数为漫岗。地形北部是西南高,东北低,南部是西北高,东南低。海拔71—105米,各类地形在全场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分别为:平原72%,山丘13.1%,河滩沼泽14.2%,水面0.7%。地形多为开阔平坦。
农场建场于1951年,农场地形地貌决定了场内无雄厚的森林资源,但境内分散生长着许多片状小径天然次生林,在60年代以前为农场建设提供了大量小径农用木材。1958年以后,片面强调开荒,扩大耕地面积,毁林开荒现象十分严重。对保留下来的林木也不加管护,砍伐无度,天然林面积所剩无几,60年代中期,农场森林覆被率几乎为零,因无森林屏的保护,农业耕地水土流失、风蚀等危害频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1954年场部开始营造绿化林和经济林(果园),以改善场部工作和生活环境,1964年开始在场内各队少量人工造林,进入70年代中期,全场上下已认识到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人工植树造林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年平均造林3000多亩,至1999年全场造林累计达成36800亩,主要以农田防护林、营区绿化林为主,部分营造块状用材林,此阶段人工造林,为农田网格化、道路营区绿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0年以来,农场的林业生产进入了快车道,为了保证造林质量,为了农场林业的稳步发展,农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对于造林占用耕地,各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农场给予核减耕地面积指标,并免交利费粮。
  2、每年春季农场场长与基层主管领导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
  3、制定营(护)林员目标考核方案,促进营(护)林员上岗到位,造林绿化的各主要环节,营林员现场指导。
  4、鼓励个人投资造林,林木实施按比例分成,个人投资承包造林,免收土地利费,林权归个人,按农场、个人3:7比例分成,有收益时个人拿大头,充分调动了个人投资造林的积极性。
  5、建立严格的造林检查验收制度,从植树造林的选地、苗木选择、运输、栽植、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标准,每年的造林验收,无论其林地的大小,农场都按照农垦总局造林验收标准,验收到每一地块,造林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验收,不予核减耕地面积指标,并追交应上缴的利费粮指标。2000至2001年,农场完成了造林8174亩。
  2002年以来,农场积极响应国家退耕还林号召,将部分低产耕地作为退耕还林地,2002至2005年完成造林13500亩。其中,国家退耕还林计划8500亩,荒山荒地造林计划5000亩。整块500亩以上退耕还林地9块,面积达6086亩。



  进入新千年以来,累计增加造林面积21674亩。场部城镇周围退耕1400多亩,小城镇周围形成宽阔的护城林网,极大的改善了场部城镇的生态环境质量。
  经过全场广大干部职工多年不懈的人工植树造林努力,截止2007年底,八五七农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4008公顷,有林地面积3732公顷,其中天然林205公顷,人工林3527公顷。人工林中防护林1157公顷,用材林2269公顷,特用林101公顷。森林总蓄积量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33%。
林业的发展,已为农场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明显的改善,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已明显体现,农田已初具网格化,道路林荫化,营区绿化正向高标准绿化迈进。农场被列入国家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达到了良好状态,体现了多年人工造林成效显著。
                              (牡丹江分局林业局提供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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