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 页|林业概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造林绿化|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植物检疫|林业产业|供求信息
     资源管理
 
     

               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基本作法

  (一)摸清森林资源底数:对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的森林分类型详细查清面积、立木资源和植被情况,掌握林内主要经济植物种类、分布、土壤状况及适于种植、养殖的动植物状况。
  (二)划分责任区:根据资源分布和适于发展的动、植物种类,结合山形、地貌、自然沟系等,划分成面积不等的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并结合林班、小班排序、编号。
  (三)确定责任人:将各责任区资源状况及适于发展的动、植物情况进行公布,通过招标形式确定责任人,责任人承包责任区的期限一般在30-70年。
  (四)建立责任区档案:由农场林业部门建立实施森林资源经营管护责任制的责任区档案。包括责任人申请,责任区位置平面图,资源种类、蓄积量、适宜发展的动植物、管护合同书、管护期内资源消长记录等。
  (五)加强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森林经营管护责任制后,农场要加强责任区内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起林区内公路、桥涵养护和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的责任及林付产品加工、销售服务,确保承包者有责有利。


 
 
黑ICP备05005346号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林业局监制 技术支持:黑龙江垦区林业科研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