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灾率:指林业有害生物实际成灾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比例。
即:成灾率=全年实际成灾面积/有林地面积×1000‰
1.1 实际成灾面积:指本年度内达到成灾界定标准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
1.1.1成灾面积以连片成灾的林地面积达1亩算起,应在各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期末或各防治季节的防效检查验收时调查统计,年度报表中反映全年实际成灾面积。
1.1.2成灾的界定标准,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界定:
●叶部病虫害,发生区内寄主树木的树叶损失率50%以上;
●枝干、根部病虫害,发生区内寄主树木的受害枝干(根)枯梢(死)达20%以上,或受害株率达20%以上;
●种实病虫害,发生区内寄主种实受害率达10%以上,或受害株率达30%以上;
●鼠(兔)害,发生区内苗木死亡率10%以上,或受害株率达20%以上;
●检疫性病虫,在未发生区,发生即为成灾,成灾面积一小班计;已发生区,松材线虫病每小班枯死松树1株以上即为成灾,其他比相应的病虫种类低5-10个百分点;
●其他有害生物灾害,发省区内林木枯死率达10%以上。
1.2 有林地面积:含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森林资源,灌木林、荒漠林、“四旁”植树、新造林地面积。
2. 无公害防治率:指林业有害生物实施无公害防治面积占总防治面积的百分比。
即:无公害防治率=无公害防治面积/总防治面积×100%
2.1 无公害防治:是指使用的防治措施对人、畜、禽、鱼及其他生物安全,对生态平衡破坏作用小,对环境无污染的防治。包括林业(纯林改造、营造混交林、封山育林、抗病虫树种栽植等)、生物(白僵菌、B.t、病毒、天敌昆虫、益鸟益兽招引等)、仿生制剂(灭幼脲、吡虫啉、性诱剂等)、人工(捕捉、砸卵、饵木、草把诱捕等)、物理(灯诱、地箭、灭鼠雷等)及化学农药的部分防治措施(毒绳、毒环、毒签、树干注药、局部熏蒸)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除外。
2.2无公害防治面积:指全年实施无公害防治的面积合计。
2.3总防治面积:指全年实施各类防治的面积合计。
3. 测报准确率:指对应施监测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预报发生面积与实际发生面积对比的准确程度。
测报准确率=(1-︱预测发生面积-实际发生面积︱/实际发生面积)×100%
3.1 应施监测范围:应与有林地面积相同,重点指可能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的面积,包括①所有人工林;②人工林之外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其他常灾区和偶灾区林分;③特定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林分;④省级森防站认定应当进行监测预报的其他林分。
3.1.1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原则上由省级森防站确定。
3.1.2 所谓偶灾区,是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虽然不是经常性发生,但在10年内曾出现过400公顷以上发生面积的林分。
3.1.3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国家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省级补充检疫对象和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录中的有害生物。应施监测的危险性林业有害原则上根据当地普查资料由省级以上森防站给予确定。
4. 种苗产地检疫率:指年度内实际种苗产地检疫面积占应施种苗产地检疫面积的比例。
4.1 实际种苗产地检疫面积:指年度内实施了产地检疫并持有有效《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种子园、母树林和苗木繁育面积。
4.2 应施种苗产地检疫面积:指种子、苗木繁育基地内的生产面积,基地包括国有、集体的种子园、母树林和苗圃基地,其他所有制的苗木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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